⚔️ 专利无效成功

华为通信设备337调查案

ITC Investigation No. 337-TA-1001

案件基本信息

涉案企业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涉案产品

无线网络通信设备

争议焦点

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

ITC调查周期

16个月(因IPR中止)

IPR程序周期

18个月

裁决结果

专利无效,ITC终止调查

双轨并行策略

本案展示了应对337调查的"双轨并行"策略:在ITC应诉的同时,在USPTO提起专利无效程序(IPR),通过无效对方核心专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什么选择IPR程序?

🎯 IPR程序优势

案件时间线

2018年X月
ITC正式立案,华为被列为被调查方
2018年X月(立案后1个月内)
华为向USPTO提起多方复审(IPR)申请
2018年X月
USPTO批准IPR立案,启动无效程序
2018年X月
华为向ITC申请中止调查程序,等待IPR结果
2019年X月
USPTO PTAB作出最终书面决定:涉案专利权利要求全部无效
2019年X月
华为向ITC提交专利无效裁决,申请终止调查
2019年X月
ITC基于专利无效终止调查,华为取得完全胜利

IPR程序关键策略

1. 强有力的在先技术证据

华为团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全面的在先技术检索,找到了以下关键证据:

2. 专家证言支持

聘请了通信技术领域的权威专家作为专家证人,就以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3. 权利要求解释策略

在IPR程序中,华为主张对专利权利要求进行广义解释,以涵盖更多在先技术,从而更容易证明专利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

裁决结果

✓ 专利无效成功,ITC终止调查

USPTO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在最终书面决定中认定涉案专利的所有权利要求均因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而无效。ITC基于该裁决终止对华为的调查,华为取得完全胜利。

PTAB裁决要点

PTAB在裁决中指出:

经验总结

💡 本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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